规范农村隐形“地产”,不容回避的考题
日期:2018-07-03 09:32
闲置下来的老屋给买卖提供了可能。二是,乡村产业形态发生变化,二三产业在乡村崛起,也需要以大量房屋以及建设用地作为基础。三是,耕地红线与城镇化双重约束下,一些村庄尤其是经济发达村建设用地指标紧张,也催生了一定的市场。


  从现行的城乡分割的土地管理制度看,农村隐形地产市场活跃化、复杂化对管理秩序提出了不小的挑战。但从城乡融合、乡村振兴大方向看,又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可以说这种活跃是市场对农村宅基地用益物权价值的发现和反应,应在规范引导的前提下,按同地、同价、同权原则使其显形化,激活农村农民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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