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农村隐形“地产”,不容回避的考题
日期:2018-07-03 09:32
售价几十万元,有的地方外来人口超过本地人口,并有大量城市工商资本下乡租赁农房的情况。


  应该说虽在法律层面未予承认,但农村房屋买卖并非今天才有,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这一市场就已存在。一般是买卖双方(主要是农民)找村里的文化人拟定合同,再找一两个村干部或者有威望的村民作为见证人,签字画押付钱,这笔交易就算完成了。相对来说,交易量小,范围也受局限,因此并不成气候。


  如今交易量增加,范围扩大,房屋增值,交易人群多元化,也是与这些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有关系的。一是,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批农村人转移到城市就业生活,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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