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电梯安全管理若干规定》6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18-04-27 09:31
4月25日上午,海口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海口市电梯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规定》将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对禁止不文明乘坐电梯的行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及其职责,电梯修理、更新费用承担等方面都予以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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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乘梯
  学龄前儿童乘梯应有成年人陪同
  根据《规定》,电梯乘用人不得有以下行为:在电梯内蹦跳、打闹,或者在运行的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逆行以及在其出入口滞留;以非正常使用方式按压电梯按键;用载人(货)电梯运载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在电梯轿厢内吸烟等。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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