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日期:2018-04-12 09:49
农房资源。在符合多规合一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市县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贯彻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在保障一户一宅的前提下,探索农房抵押、有偿使用、宅基地有偿退出等机制,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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