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日期:2018-04-12 09:49
  三、整合各级财政资金,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力度
  (九)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以规划为依据,加强资金整合,合理引进社会资本,形成合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各项资金使用,集中、连线、成片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休闲农业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规模化发展乡村旅游,建设美丽乡村。(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省财政厅)
  (十)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农村非营利性项目建设。鼓励将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微型消防站与休闲农
12/31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06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