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2-27 10:15
主体签订轮作休耕协议,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试点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
精准指导服务。组织专家制定完善分区域、分作物耕地轮作休耕技术意见,指导试点地区农民尽快掌握技术要领,搞好机具改装配套,落实替代作物种子,做到科学轮作、合理休耕。
加强督促检查。农业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开展督促检查,重点检查任务落实、资金落实等情况,并进行考核评分。同时,继续开展第三方评估,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试点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
责任编辑:刘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