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2-05 15:25
据悉,自2001年我国在京津沪深四城市试点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以来,经过不断完善,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例行监测制度,对发现问题隐患、开展风险预警、加强风险防控、组织风险评估和加强执法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其结果已成为评估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主要指标和各级政府部门监管决策的重要依据。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将继续坚持六项制度:异地抽检制度、复检制度、能力验证制度、会商制度、结果通报制度、检打联动制度。根据部省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以及日常监管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问题多的地区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