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试点工作的意见
日期:2013-02-20 16:27
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与县域内的产业发展相协调,突出实效,确保可看、可学、可推广。
  3.坚持政府监管与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相结合。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充分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切实强化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培育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
  4.坚持创建示范与先行试点相结合。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是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农业生产特点的监管模式的过程,在不同的区域选择有条件的县开展创建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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