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1-17 15:53
据《今日儋州》消息近日,记者从市农委获悉,省农业厅审核通过的61个2017年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单位,每个共享农庄创建试点单位将获得扶持资金80万元。我市4个共享农庄创建试点单位共获扶持资金320万元,将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据悉,2017年12月,我市华乐共享农庄、兰洋大皇岭共享农庄、绿色元利共享农庄、蓝洋温泉共享农庄(蓝洋农场申报)等4个单位入选首批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单位,创建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区位条件优越,生态环境优良,基础设施完善,是创建共享农庄的基本要求。市农委副主任张令宏说,我市4个共享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