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26 09:07
市场没明确准入制 农残检测形同虚设
根据《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专卖店等农产品经营场所开办者,应查验进场销售的农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
晚上7点是运蔬菜车辆陆续进入市场的时间,也正是查验进场销售的农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时候。然而,市场内没有明确的市场准入制度,任何人都可以在这里卖蔬菜,而且整个市场上没有见到任何一人在查验菜贩的合格证。
《条例》还规定,批发市场应配备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与检测人员或者委托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