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日期:2018-01-04 11:19
格股权管理。六是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七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八是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九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十是完善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机制。

《实施意见》要求,海口市琼山区和东方市作为国家改革试点县,2017年底前完成试点村的改革工作,2018年1月份在本区域内全面推开,10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务。其他市县2018年1月份启动改革试点,每个乡镇选择3至5个行政村开展试点,为全面推开积累经验,2018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
2/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2/24 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