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规范“两节”商业促销行为 防止蔬菜价格阶段性涨幅过高
日期:2018-01-02 09:50
防止蔬菜价格阶段性涨幅过高

海口网12月31日消息(记者光明)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海南省物价局日前就加强2018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调控监管发出《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调控监管的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平抑菜价,防止节日期间蔬菜价格阶段性涨幅过高。同时规范降价、打折、返券、赠送等促销行为,规范购物价格环境。

《通知》要求,元旦期间(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2日),春节期间(2018年2月14日-2018年2月22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启动节日价格监测日报制度,做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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