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考核办法
日期:2017-12-05 08:52
设申报的产品在区域内应实现管理上的全覆盖,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实施办法》指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省级示范区资格实行动态管理,采取年审制度。每年4月底前,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完成对省级示范区的年审工作。经年审不符合要求的,将撤销其省级示范区称号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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