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考核办法
日期:2017-12-05 08:52
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并经海南省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且验收合格的地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市县政府的申报。

《实施办法》指出,申报省级示范区应符合以下5个条件:根据省级示范区建设标准组织建设,经自主考核自评达到申报条件;所申报产品应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占有较大比重、具有特色示范作用,年出口额原则上不低于500万美元;市县政府将示范区建设纳入政府年度考核指标;近两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动植物疫情疫病;示范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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