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11-09 09:12
原标题:澄迈洪安无籽蜜柚获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
我省实现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零突破
海口网11月8日消息(见习记者李娇珠 通讯员陈建友)7日从海南检验检疫局获悉,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7年第90号公告,准予海南省澄迈县洪安无籽蜜柚(洪安牌、柚子夫妇牌)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并对其实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这标志着以生态立省的海南实现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零突破。
省政府于今年6月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方案,要求海南检验检疫局联合省政府相关部门、各市县政府,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