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10-18 08:35
持符合条件的多元主体积极参与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产后服务体系建设等。鼓励龙头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成立粮食产业联盟,共同制订标准、创建品牌、开发市场、攻关技术、扩大融资等,实现优势互补。鼓励通过产权置换、股权转让、品牌整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粮食产业资源优化配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工商总局等负责)
三、创新粮食产业发展方式
(七)促进全产业链发展。粮食企业要积极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发展产购储加销一体化模式,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