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试点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参保者缴10%保费
日期:2017-09-07 09:35
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投保食品发生主险合同约定的食品安全事故而启动食品召回发生的食品召回费用,可按合同约定获赔偿。

险种名称和试点范围

险种名称:主险:海南省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附加险:海南省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附加农产品食品召回费用保险。

试点区域范围:全省范围。

试点对象范围:以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为主,可根据实施具体情况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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