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变客房 海南申报“共享农庄”要过7关
日期:2017-09-06 09:02
从海南省农业厅了解到,根据《2017年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申报方案》(下称《方案》),共享农庄申报主体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申报项目应符合省域空间多规合一总体规划和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并满足七大基本条件。其中包括与原居地农民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农民转变成为股民、农房转变成为客房、农产品现货转变成为期货、消费者转变成为投资者。

《方案》明确,未受理条件包括:未突出以农为本,农庄布局和业态发展上与农业未能有机融合,以非农业产业为主导产业;不能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资源环境承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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