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8-28 10:08
处理好农村土地承包出租面积过大、租期过长、租金过低等问题,在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量、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前提下,加大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力度,在符合多规合一的前提下,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发展共享农庄和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及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同时,探索将集体土地、林地、集体房屋等资源要素,确定权属关系,折价入股农业经营主体,帮助农民从盘活利用好土地等资源中增收。引导农民自愿将个人的土地、房屋等资源资产以及资金、技术等入股到经营主体,参与分红成为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