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奖励乡村旅游客源开发 最高奖励1.5万元
日期:2017-08-22 09:56
日前,陵水黎族自治县出台了《乡村旅游客源开发资金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大乡村旅游客源开发力度,助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

《办法》明确,在海南省内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旅行社分社、企业、社会团体等,通过组织游客在陵水乡村旅游点游览、观光、举办活动,每个乡村旅游点停留时间不少于60分钟,且在当地住宿、用餐等产生消费行为的,均可申请奖励。

记者今天从陵水旅游委了解到,奖励金分为一般性资金奖励和年度突出贡献奖励。一般性资金奖励规定,旅行社、旅行社分社或企业、社会团体等每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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