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建立农资经营者信用档案 实现全覆盖
日期:2017-08-15 09:26
量安全承诺,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有效规避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不对称,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通过建立主体信用档案和评价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管理,进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重要性,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将其作为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全面落实,扎实推进。

2 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使信用档案成为政府监管、市场评价、消费选择的重要依据。到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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