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7-12 15:18
保持严抓狠抓态势
继续夯实脱贫攻坚基础
在全省社会各界的努力下,2016年12月底,我省全年完成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标识脱贫20.0685万人,完成比例为106.58%;净减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0421万人,完成比例为101.13%。在按照四个不退出要求从严把握的基础上,实现100个贫困村脱贫出列。
2017年,全省脱贫攻坚任务依旧紧迫,全年要确保完成18.3万贫困人口脱贫和垦区7141人城镇户籍贫困人口脱贫任务,117个村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任务,推进村贫困人口发生率要控制在2%以内。
省扶贫办相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