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06-23 09:16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海南省农业保险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将农业保险政策落到实处。
  1.财政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全省农业保险日常工作,督促各保险经办机构参与农业保险承保工作,草拟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政策措施,及时安排、拨付和管理农业保险财政资金,督促资金规范使用并进行绩效考核。
  2.农业、海洋与渔业、林业、民政等部门负责制定本行业(部门)农业保险发展规划,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积极组织指导投保和理赔,推进各险种均衡发展;审核本行业(部门)的农业保险保险费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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