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06-23 09:16
划(详见附件)的150%时(财政全额补贴的除外),其超出150%部分的市县级财政补贴(仅限于本方案明确规定的市县补贴比例部分),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
  鼓励各市县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和自身财力状况,适当提高本级财政补贴比例,加大对本地重要农产品、规模经营主体、建档立卡贫困户(含低保户)的支持力度。但是,除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含低保户)等特殊弱势参保对象之外,原则上三级财政补贴比例不能达到100%。本级财政补贴比例调整提高的市县,需及时将相关方案报省农险办备案。
  四、以险养险
  2016年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2016-2017年省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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