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我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日期:2017-06-23 08:54
土地经营权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是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路径。目前,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已经超过1.8万家,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建设现代农业、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意见》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意见》鼓励规模经营者向二三产业延伸,以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规模经营。《意见》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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