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6-06 08:40
形成。为适应农业经营方式的要求,2016年10月中央出台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这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在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承包权的基础上,放活经营权、保障经营权,解决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已成共识,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权来自承包主体,如何真正实现对其经营权的保护和赋权扩能仍是一个现实难题。近年来,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产业链条的延伸,农产品仓储、物流配送、初加工以及休闲观光等产业发展的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