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要突出农民主体地位
日期:2017-05-18 08:50
流转中必须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既不能包办代替、替农民作主,更不能以任何理由搞强迫命令,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土地权益。
  首先,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在某种程度上说,土地流转是农民对事关其生存底线的土地权利的一种有偿让渡。这种有偿让渡必须建立在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进行,否则就会损害农民利益,甚至给农户生存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因此,在土地流转中必须把遵循农户自愿作为首要原则,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均应由农户自主决定,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推动流转。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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