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天灾”有保障:中国提高农业大灾保险水平
日期:2017-05-03 08:46
  26日召开的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粮食主产省开展提高农业大灾保险保障水平试点。
  会议决定,创新农业救灾机制,2017年、2018年两年在河北、黑龙江、安徽、河南等13个中国的粮食主产省选择200个左右县,以水稻、小麦、玉米为标的,在面向全体农户的基本险基础上,推出保障金额覆盖农资、化肥等直接物化成本和地租,面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专属农业大灾保险产品。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周立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前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只关注直接物化成本(
1/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6/22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