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建100个创业平台 支持农民工在特色产业创业
日期:2016-01-04 08:02
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减免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企业参照我省相关规定予以最高幅度扣减相关税费。将农民工等人员创办的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采用股权投资的方式,支持农民工等人员在地方特色产业、服务业、外贸业、电子信息产业等领域创办企业。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个人给予最高额度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2年,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贴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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