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3-05-24 08:23
指导督促辖区内的经销商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省农机化管理局将组织力量进行抽查,发现经销商不具备基本的资质条件、服务能力达不到要求或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违法违规操作、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按时报送自查自纠报告。请各经销商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以及《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自查情况登记表》(请按填表说明逐项填写,经销商法人代表需签字确认并对填写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分别报送海南省农机化管理局,并抄送经销商注册地的市县农机管理部门。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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