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海南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日期:2013-05-08 15:45
合作社名义承包或建设的喷滴灌设施农业基地、田头简易冷库、种养基地等,申请农机购置补贴时须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申请,不得以农户个人名义申请或按照农户个人享受最高补贴额标准分散办理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同一类型补贴机具5台(部)以上的,申请人须提供补贴机具作业面积(或种养面积、加工能力、冷库库容)合同等证明材料,市县(省农垦总局)农机管理部门应当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五、补贴对象和经销商的确定
  (一)补贴对象的确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对象为全省各市县和国营农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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