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20 16:05
一是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机制;依法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落实好农民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
二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在充分尊重承包农户意愿的前提下,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
三是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目前,这些领域的试点工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
历年中央一号文件内容和主题一览:
2014年:《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