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25 09:18
本报海口10月24日讯 (记者罗霞 实习生吴小璠)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财政厅近日印发2014年品牌渔业发展资金的申报通知,决定对标准化建设、质量认证、品牌认证、品牌建设、名牌企业建设、水产品营销推介等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或贴息等方式扶持,单个渔业生产经营主体年度扶持金额最高达200万元,其中产品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在主要媒体进行品牌水产品广告宣传等均可获扶持。
此品牌发展资金的申报对象包括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登记,依法从事渔业生产、加工、经营的渔业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社、家庭渔场、专业大户、社会团体及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