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被征地农民每亩最高奖1.8万元
日期:2014-09-22 08:25
本报讯 (记者黄能 通讯员冯秀玲)记者从昌江黎族自治县国土局了解到,该县日前出台土地征收奖励办法,奖励金额与土地征收进程挂钩。
据介绍,昌江辖区内的各类建设项目征地过程中,被征收农村集体家庭承包地的农民个人(不含外来承包户),除了获得按规定标准核定的征地补偿费外,还可以获得与土地征收进程挂钩奖励。
在征地公告(预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被征地农民(不含外来承包户)主动配合丈量土地、且在通知领款规定时间内领取征地补偿费并交出土地的,按区片划分给予一次性奖励:石碌镇、叉河镇每亩14950元,海尾镇、昌化镇每亩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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