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设1亿元品牌农业发展资金
日期:2014-09-13 09:17
11日,记者从海南省农业厅了解到,海南省品牌农业发展资金开始申报。符合多个奖励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可以分别申报,但累计奖励资金不得超过200万元。其中规定,自办农产品网站且网上2013年海南农产品销售额不低于100万元,按销售额给予1.5%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品牌农业发展仍在初级阶段
据介绍,近年来,海南省农产品荣获中国驰名商标8件,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9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8件,三品一标(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589个,为进一步推进海南省农业品牌化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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