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瓜菜大棚资金使用藏“猫腻” 追回补贴109万元
日期:2014-08-11 08:26
领取补贴资金或申请对大棚进行加固改造。截至目前,已追回部分补贴资金7.55万元,收到加固改造申请书17份,占总数的90%以上。
对属于未经批准私自拆除的大棚业主,责令在整改期限内如数退还全部领取补贴资金或申请补建大棚。截至目前,已追回部分补贴资金0.9万元。
对属于台风损毁的大棚,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将进行实地核实并形成鉴定报告存档备案,对属于台风损坏薄膜但钢架完好的大棚,责成大棚业主在整改期限内,做好维修和养护,确保大棚正常生产。对属于闲置或种植与瓜菜无关作物的大棚业主,责成在整改期限内完成除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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