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习《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13-05-20 16:38
人员分别由各市县农业、畜牧兽医部门严格按分配人数(见附件1)组织参训。种植业、畜牧业培训班只安排参训人员食宿。
  (二)第三期培训班参训人员,其中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参训人员按要求自行前往培训地点参训;市县参训人员由各自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参加,每个市县限2名司机。
  (三)按有关规定会务组只发放培训资料,笔记本和笔请参训人员自行携带。
  (四)请各市县将参训人员回执单(见附件2)填好后于5月21日17:00前传真至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覃勇,电话65326023,传真:65316665。
  邮 箱:h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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