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07 15:29
出更名申请报告,并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工商部门申请变更名称的材料复印件,企业资产变动情况说明。
前9项为必备材料,后3项可根据企业情况据实出具。凡是复印、复制的材料均需盖企业公章,以确认复印件、复制件与原件一致。
(二)市县农业(农经)行政主管部门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经)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企业所报材料内容真实、格式规范的基础上,按照《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严格审核合格后正式行文向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
三、有关要求及事项
1、高度重视。各市县农业(农林、农科)局、农委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