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择优扶持百强农民合作社 每年授信不少于3亿元
日期:2014-04-15 15:02
。产品质量、科技含量处于领先水平,产品获得三品认证,获得海南省著名商标和海南省名牌农产品品牌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优先。
省级财政通过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在项目上、政策上重点倾斜,放大财政支农效应。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百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示范社持有和管护。各市县农业部门优先支持百强合作社示范社开展品牌创建、市场营销、农产品质量标准与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以及社会化服务。农信社对百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实行贷款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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