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15 15:02
海南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农信社决定,今年在全省范围内择优培育扶持百强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规范管理好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农信社每年授信不少于3亿元给予百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重点支持。
据了解,此次扶持条须从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中产生。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须入社成员30人以上,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或固定资产50万元以上。产业优势明显,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效益明显,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广泛推行标准化,建立完善的生产、销售、服务等记录档案,实现产品质量可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