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3-13 09:10
地位,鼓励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兼顾好承包经营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两个方面,我国有2.6亿农户,其中有3000多万户已经举家进城打工,还有2.2亿多户在农村务农。小规模的家庭承包经营农户,仍将大量长期存在。我们调查和比较,家庭农场、规模农户再加上社会化服务,是一种比较好的经营模式,既保留了家庭承包经营的优势,又能够引进现代生产技术和市场要素。农民土地合作社和农机合作社托管土地生产经营,是一种不流转土地,又能实现规模经营、统一经营的组织形式。另一方面,加快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