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信息管理办法
日期:2012-12-10 08:18
份名称及含量、生产日期、有效期、合格证号、供应商信息等进行登记管理。
  第十三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信息可追溯的要求,科学设计生产档案纸质记录格式,规范记录内容,实现纸质记录与电子信息有效衔接。

第四章 信息采集
  第十四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追溯产品生产布局和流程,合理设置信息采集点,建立信息采集工作机制,安排专人对纸质记录和电子信息进行审核。
  第十五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填报产品认证、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相关基础信息,并动态更新。
  第十六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追溯产品生产情况,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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