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2-10 08:18
保障追溯系统安全运行。
第二十六条 部级数据中心和企业数据中心应配置专用服务器(或高性能台式微机)及配套设施,集中管理信息,并运用磁带、光盘、外置磁盘等存储介质对信息进行定期备份。
第二十七条 信息保存期应与追溯产品保质期一致。追溯产品保质期不足两年的,信息须至少保存两年。
第二十八条 部级数据中心和企业数据中心的操作人员实行专人负责、授权登录、密码管理,防止非法使用。未经允许,操作人员不得对外泄露相关信息。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项目建设单位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