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2-08 11:28
营体系,固然是要适应适度规模经营的趋势,但并不是要因此否定农民经营主体地位。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必须充分考虑到农业生产力发展的现状和趋势,既要在统的层次上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兼具集体统一经营、产业化经营和农民专业合作经营等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经营服务体系,又要在分的层次上坚持和深化集约化的家庭生产经营。
第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必须与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市民化相协调。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需要充分考虑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际,充分考虑农民的当前利益和长远生计,在一定时期内依法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