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8-10 16:47
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印花税。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规定依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如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按税收政策规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实行收费减免政策。对涉及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经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产品的各种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 3.实行价格优惠政策。努力降低蔬菜生产经营成本,对与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产销对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