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8-10 16:47
(四)价格异常波动时实行差价补贴政策。当农产品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应与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签订《市场保供应急投放协议书》,主动协助商务等相关政府部门组织农副产品供应市场,并按照政府规定价格销售,实现保供稳价的目标,政府按照先控后补的原则,对差价给予适当补贴。补贴的具体办法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五)实行税费优惠政策。
1.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的规定,对农民专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