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
日期:2012-08-10 16:47
办补贴政策。凡在市、县开办平价商店,并取得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和签定协议的,可由当地政府按相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的开办资金补贴。
  (二)生产扶持。加大对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所依托的菜篮子生产基地的扶持力度,实施资金倾斜,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提高蔬菜种植水平。
  (三)保障经营场所。各市、县在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平价商店建设需求,合理布局。
  经营场所可通过以下途径予以保障:
  1.通过盘活政府现有闲置物业提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经营场所;
  2.结合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城市三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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