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2-18 21:33
金100万元以上,在本地有3050亩以上蔬菜种植基地,区政府与其签订协议,安排固定摊位,企业每日确保有6吨以上本地蔬菜进市场批发。
(2)中型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在本地有10亩20亩蔬菜种植基地,区政府与其签订协议,安排固定摊位,企业每日确保3吨以上本地蔬菜进场批发。
(3)小型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下,在本地有3亩10亩蔬菜种植基地。区政府与其签订协议,安排固定摊位,企业每日确保1吨以上本地蔬菜进场批发。
(4)直销业主:周边农村自产自销菜农。由区政府发证、安排在零散区销售。
(5)生产淡季,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