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明年施行
日期:2013-11-28 07:33
考虑生产布局,明确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重点区域、设施建设及防治措施。
  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条例明确,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综合整治方案,采取组织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有计划搬迁或者关闭畜禽养殖场所等措施,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治理。
  条例要求,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雨污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贮存设施,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但已经委托他人进行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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