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财政助力中部市县农民收入“三年三大步”
日期:2013-11-08 16:03
省平均增幅5.3个百分点。2011年,中部市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5000元,达到5295元,增长27.4%,比全省高5.2个百分点。2012年,中部市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356元,比三年计划期末目标5400元高出956元,增幅20.1%,高于全省平均增幅5.2个百分点。
  实施增收计划之前,中部市县农民收入增幅一直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并且差距不断拉大。2006年2008年,全省农民收入的平均增幅是16.12%。在这三年当中,中部市县只有白沙超过全省的平均增幅,为17.62%,其它市县都没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今年起,我省启动新一轮中部农民增收计划,为期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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